白河抽分竹木局
官署名。明朝商业税务机构。设于北京白河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掌科收竹木柴薪税。
官署名。明朝商业税务机构。设于北京白河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掌科收竹木柴薪税。
官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在旧都南京设守备、协同守备及参赞机务等官。参赞机务以南京兵部领之,协守备节制南京诸卫所,掌一切留守、防卫之事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浙江部、刑部浙江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浙江部”。
东宫属官。北齐太子典作局长官,流外。
官场用语。唐、宋考察选人的标准。即身材相貌、言词谈吐、书写文字、撰写判词。唐制,身须体貌丰伟,言须言辞辩正,书须楷法遒美,判须文理优长。先集而试之,观其书、判,吏部侍郎出题,试判两道,定等第以收其俊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内政部设置,员额八人,掌内务行政中各项编审工作。教育部所属国立编译馆亦置,分编审、编审员与特约编审。参见“编译馆”。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弩坊署次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下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警务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合称。即唐武则天天授二年(691)诸卫所置司阶、中候、司戈、执戟。宋朝诸卫废,无官属,唯金吾卫置一人,每日于正衙侯朝谒,仍称四色官。司阶、中候、司戈、执戟四官的合称。唐置,设于十六卫中领府兵的十二
官名。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,见《汉书·霍光传》。颜师古注:“乳医,视产乳之疾者。”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弘文馆、集贤殿书院之属官,亦称“校理官”。掌校刊典籍之错谬。玄宗开元七年(719)始设于弘文馆,八年,丽正修书院(集贤殿书院前身)亦置,无常员,多以他官兼。德宗贞元八年(792)罢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