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诫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 文官惩戒的第四种为申诫,由所属长官执行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 文官惩戒的第四种为申诫,由所属长官执行。
① 官名。战国时楚、魏皆置。② 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九级,秦汉因之。秦朝可为官长、将率,赐邑三百户。西汉初仍得食邑。惠帝时,爵五大夫以上有罪当著械者,皆得宽容。文帝以后,五大夫以上才得免一人徭
官名。清朝神机营之长官。咸丰十一年(1861)置,无定员,由王、公、领侍卫内大臣、都统、前锋统领、护军统领、副都统内特简。协助掌印管理大臣掌神机营之政令。
官名。西汉属将作大匠,有丞。职掌木材,以供东园大匠修造宫殿用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更名木工令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属将作大匠,掌建造宫室的大材,供东园大匠用。武帝太初元年改东园主章曰木工。见《
官制术语。指“清官”中的等级,与官品虽有联系,但不相同。《魏书·明亮传》:“自给事中历员外常侍。(宣武帝) 延昌中 (512—515),世宗临朝堂,亲自黜陟,授亮勇武将军。亮进曰:‘臣本官常侍,是第三
官署名。简称“四川司”。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四川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四川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神策等十一卫及南直隶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为丞相府重要僚属,位前、左、右军师之上。参议军国大事,并典刑狱。三国蜀亦置,无具体职掌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丞相府僚属,位在左、右军师之上,参议军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商税事务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林衡署提督太监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、提点刑狱者充任,佐三司使、副使分理三司事务。户部、盐铁、度支分置三使时,三部亦各设,称三部判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金朝亦置,员三人,从六
清朝县丞之别称。清朝县丞的别称,丞为长官之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