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吏
官名。掌制皮革。见《礼记·祭统》。
官名。掌制皮革。见《礼记·祭统》。
即郡主。宋代诸王的女儿本称郡主,徽宗政和三年,从蔡京之请,改公主号叫帝姬,改郡主号叫宗姬,改县主号叫族姬。南渡后废。见《宋史·礼志十八》。
官名。清末临时派往各国考察宪政之高级官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始置,初为五人。三十三年后续置。无定额,特简。多为从一品、正二品官员。掌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,提出报告与建议,以供采择。
上林中十池监,即上林十池监,详“上林十池监”条。
官名。唐朝宫官,视七品,隶宫正。
官署名。清末内阁所属机构。详“内阁承宣厅”。
省的军政长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省将军”。
官名,为少府属官,职似符节令史,掌符著事。著:书也。蔡质《汉仪》说:“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事,持板。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,持板。”
官名。金、元内侍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六阶,秩正五品下。元十四阶之第四阶,从三品。官名。金置,正五品下,为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 始置,为散官八郎之一,从七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唐朝复置为文散官,从七品上。子爵出身多由此叙阶。北宋沿置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文散官,遂为新寄禄官,正
官名。州部属吏。从事原用作动词,意为差事,非官名。汉元帝初,使丞相于定国条州大小设吏员,治中、别驾、诸部从事,秩皆百石。自此始为官名。东汉因之,称从事史,皆为州部长官自辟。三国、晋,南北朝沿置,名目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