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藩院司务厅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收受内外札萨克及各省督抚等衙门发来文书,并管理本院吏员、通事、差役等事务。设司务满、蒙各一人,笔帖式满、蒙各二人,经承二人。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收受内外札萨克及各省督抚等衙门发来文书,并管理本院吏员、通事、差役等事务。设司务满、蒙各一人,笔帖式满、蒙各二人,经承二人。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置集贤殿学士,以五品以上官为之,掌刊辑经籍。宋沿置,绍圣二年(公元1095年)改称集贤殿修撰,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改称右文殿修撰,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,为高等贴职
官名。唐朝边镇武官,位军镇大使、副使下。
武官名。明初有带刀舍人,后上直亲卫中府军前卫置带刀官四十人,旗手等二十卫置带刀官一百八十人,轮番带刀侍卫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地官之属,掌宫内粮食供应之事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舍人掌平宫中之政,分其财守,以法掌其出入。”释曰:“舍人总主给米之事”。② 战国、秦时贵戚官僚属员,类似宾客,为主人亲近私属。《史记·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司法行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刑部设。掌全国司法行政,办理朝审、秋审事宜,复核大理院死刑案件,监督京外各法司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一人。下设承政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戈盾下士二人, 掌理戈盾等器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刀盾中士,正二命;司刀盾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。
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殿试合格,通常按成绩分成五甲,赐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。部分举人得特殊优待,可升一至二甲。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。宋制,殿试及第者分为五甲,分别赐予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。又规定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北掌客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明朝卫所制度。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,分千户所、百户所。参见“千户所”、“百户所”。官署名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,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,多以所为称,后渐改为局。如初设劝业所,后为实业局,初设劝学所,后为教育局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置,掌修皇帝日历,以秘书省长官、副长官通领。三年,改命宰相提举,以侍从官为修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