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藩大臣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理藩部尚书设,并为国务大臣。一人,从一品,以满人充,特简。掌领部务,参加阁议。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改理藩部尚书为理藩大臣,为理藩部的长官。见“理藩部”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理藩部尚书设,并为国务大臣。一人,从一品,以满人充,特简。掌领部务,参加阁议。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改理藩部尚书为理藩大臣,为理藩部的长官。见“理藩部”。
外交官名。见“驻外领事馆”。
唐朝枢密使与两军中尉合称,昭宗天祐元年(904) 废。
(1)北洋政府时期,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、推事、推丞等通称审判官。(2)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,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,均掌理审判事务。
① 爵名。周朝始设,为五等爵之第四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一说子、男爵位属同一等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五等
官名。东汉掖庭令的属官有暴室丞。以宦者担任,为暴室官员。暴室是宫中的织染厂,也设有医生,宫中妇女有病到此医治;皇后贵人有罪也到此,所以有“宫中监狱”之称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掖庭令》:“暴室丞主中妇人疾
军事机关。唐武德五年,改左右骁骑卫为左右骁骑府,掌宫禁宿卫。其官有上将军、大将军、将军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十六卫·左右骁卫》注。
官库名。宋朝置,隶太常寺,掌收储大乐祭器,设专知官一人,库子二人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挈壶氏下士六人,掌军中悬壶、悬辔、悬畚以指示水井、军营、军粮之所在;并用漏水壶计算时间轮流更换击柝与警卫的人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辰中士,正二命;司辰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兵部中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,是最低的一班,大通三年 (529)定制后,仍为最低的一班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二十四苑之一。隶金台监,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金台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