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王国相

王国相

皇子封王,其郡为国,置相一人。汉初称丞相,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,俸二千石;初只统众官,成帝更令相治民,如郡守。有长史,如郡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王国”条。


官名。汉初始置,由朝廷任命。初名相国,惠帝元年(公元前194年)更名丞,景帝中五年(公元前145年)复更名为相,此后终汉之世,一直未改。秩二千石。有功,得增秩为中二千石。《汉书·何武传》说:“相总纲纪,辅王。”又说“相如太守”。国相与郡守不同的,只是多一层与王的关系。王国之相对于诸侯王既有辅导之责,又有谏诤或举奏之责;必要时并有典兵之权,所以相实际上是掌管王国内的一切事务,并且对诸侯王实行监督。由于其位尊权重,故多以功臣或有能力者任此职。相府内另有自己的属吏,见于《汉书》记载的有长史,见《马宫传》;少史,见《河间献王传》;从史,见《爰盎传》;舍人,见《高五王传》;相掾,见《文三王传》。以上属吏除长史外,其他掾史当系通称,均不止一人,或者还以事为名,称某掾、某史,如郡吏之制。东汉王国相秩二千石,有长史如郡丞。三国魏沿置王国相,秩第五品。晋代废王国相,以内史当太守之任。南朝之制同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百工监

    ① 官署名。隋朝行台省下置,有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四员。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下亦置,监一员、丞四员,掌舟车及营造杂作之事。唐朝将作监下亦置,有监一员、副监 (或称少监) 一员、丞一员,掌采伐木材;

  • 长宁宫提辖司

    官署名。辽北面官。掌长宁宫所属各地兵丁,共有南京、西京、奉圣州、平州四处提辖司。

  • 行用交钞库

    见“行用库”。

  • 通政使司右参议

    参见“通政使司左参议”。

  • 天海关正佐将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为天京 (今江苏南京) 江岸炮台水师主将,兼司海关税务。另设副佐将一员。

  • 正员

    官制术语。指正式编制以内的官员。参见“员外”。唐制,正额以内的官员称为正员,其俸给依规定数支给。参见“员外”条。

  • 中尚食局丞

    官名。北齐设置,见“中尚食局典御”。

  • 同知国用事

    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为国用司副长官,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(1204)复置,仍以参知政事兼,员二人。参见“国用司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国用司”。

  • 左司郎中、员外郎

    官名。见“左右司”。

  • 领民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齐书·慕容俨传》:“牒舍乐,少从尔朱荣为军主、统军,后西河领民都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