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,称为“村自治”或“村治”。但村的范围较小,数量较多,由县直接统治村,实非易事,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宫女职。孝文帝改定内官时,视五品。见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。
①官名。“行人”省称,即通使诸侯者。②官制用语。指官缺未补,暂由他官兼摄其事。汉朝摄行制度较普遍。有以低级官吏摄行高一级职务者,有以平级而兼摄行者,亦有以文官行武官事者,也有以武官行文官事者。魏晋南北
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渔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其职务是按照捕鱼季节以鱼梁来捕取鱼类,以供膳羞之用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典鱼中士,正二命;典鱼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水中大夫。
官名。西藏有此官,负责协助达赖办理全藏行政事务,凡噶厦议决案件,必须经其审定,然后呈请达赖裁决施行。
官署名。清末资政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掌本院文牍、会计、记载议事录及一切庶务。置秘书长一人,一、二、三等秘书官各四人。下设机要、议事、速记、庶务四科及图书室一所。
官名。西汉少府所属有东西两个织室,各设令及丞。成帝河平元年(公元前28年)省东织室,西织室就单称为织室。东汉时又省织室令,只设织室丞。织室令丞的职掌是给帝后制作祭服。《汉旧仪》记其事说:“凡蚕丝絮,织
官署名。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左尚方署置,隶尚方监(少府监),置令一员、丞五员,掌车辇伞扇及画素刻镂与宫中蜡炬等杂作,供天子皇室妃主王公贵族车辂; 另有监作,典事等。初为中署,玄宗开元(713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次官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。参见“织染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