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从举人中选官的一种制度。清制,举人经会试三科未录取,即由礼部分省造册,咨送吏部,钦派王大臣面试拣选,称“大挑”。始于乾隆十七年(1752),每六年举行一次,十取其五。选取者分二等,一等以知县用,称
官署名。辽朝北枢密院所属机构。掌纠察百官,兴宗重熙二十年(1051),“罢中丞记录职官过犯,令承旨总之。”(《辽史·兴宗纪》)官署名,辽朝置,掌纠察百官。其官有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、总知中丞司事、北院
宋朝发运副使简称。
官署名。唐置。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左右领军卫》:“左右领军卫,上将军各一人、大将军各一人、将军各二人,掌同左右卫(掌宫禁宿卫)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射声番上者,分配之。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辅及京城
官名合称。北魏道武帝天兴元年 (399)置。分掌京城周围诸部,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。官名,北魏置。拓跋珪定都平城后,部族南迁,住在平城及其周围,置八部大夫,每部一人。掌督部民,劝课农耕,改游牧为定居耕
官署名,三国时刘备置,掌盐铁的生产、买卖、税收等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王连传》:“迁司盐校尉,较盐铁之利,利入甚多……迁蜀郡太守,兴业将军,领盐府如故。”
官名。别称镇统,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二品,陆军副都统充,简放。掌领全镇事务。
散官名。南朝宋以来有殿中司马督,掌宿卫,其在正员之外者称为员外司马督。北周置员外司马为散官,秩正一命。
见“商部左参议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因部事浩繁,增设刑部四科,科设尚书、侍郎、郎中各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五人。十三年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