爰书
秦汉司法机关通行的文书,有一定程式。睡虎地秦墓竹简》和《居延汉简》中均保存有完整的爰书,内容包括以下各项: 司法案件的诉辞、供辞、现场检验记录和案件的综合性报导等。
秦汉司法机关通行的文书,有一定程式。睡虎地秦墓竹简》和《居延汉简》中均保存有完整的爰书,内容包括以下各项: 司法案件的诉辞、供辞、现场检验记录和案件的综合性报导等。
官署名。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西晋分外兵曹置,与右外兵曹并掌京畿以外各地军队政令军务。属五兵尚书。设郎(郎中)。东晋、南朝省并“外兵曹”。北魏复置,与外兵曹、左外兵曹并属七兵尚书。北齐沿置。属五兵尚书,掌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。定额六员,俱满缺,掌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事。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详“僧录司”。僧官,唐置,掌管僧众。见宋代赞宁《僧史略中》、《明会典·僧录司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岷州十八族军民政务,隶于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。秩从三品。设达鲁花赤、元帅、同知、知事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亦称西直房。掌选御用冠冕、袍服、履舄、靴袜诸事。下设袍房,为制作袍服之所。洪武十二年(1379) 始置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,奉御四人,正八品。二十八年重定内
官名。明清刑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(1403—1424)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定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因游说而得官,为战国时士人入仕途径之一。其时士人以智辩与对时局的策略,以游说或上书的方式取得君主的信任可直接取得官位,是一条最直捷的仕途。当时孟子、荀子以及韩非、李斯等均以此而仕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余子,嫡长子之弟,亦称众子或庶子。余子啬夫,管束和役使余子的长官。三晋官印《簠斋古印集》第四三号:“余子啬夫”。
亦称内郡国。汉朝版图内缘边诸郡以外的郡国,与缘边诸郡即外郡相对而言。内郡和边郡所实行的政策有所不同。如成帝时,内郡举方正,北边二十二郡则举勇敢士。
见“开封左司录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