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见“左评事”。官名,即“右平”,汉始置,掌刑狱审判,秩六百石。后世或置或废。参看“右平”条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委署参领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梦占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左右军巡使”。
官名。见“禁烟总局” 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分刑、民两科。每科分二庭,各置推事六人。审判采合议制。宣统元年
元置,属徽政院。设院使、副使、局副各一人,相副官一人。
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属御用监。掌造办丝窝虎眼等糖、栽松减煠等样一切甜食。设掌房内官一人,协同内官数十人。
官名,汉置,意即副长史,唯司空有此官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属长史一人,千石。”属,副也。
官名。即秘书阁郎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