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漕运总督

漕运总督

官名。明清督理漕运的最高长官。明景泰二年(1451)设,与总兵同理漕务。并兼巡抚淮、扬庐、凤四府及徐、和、滁三州,驻淮安。嘉靖四十年(1561)兼提督军务。万历七年(1579)后曾一度兼管河道。清朝沿置,定制为正二品。若兼尚书衔则为从一品。掌相度运道,催趱过淮漕船,总理一切漕务。每年随重运入京述职。综制文武,标下辖副将、参将等官; 属下有督粮道、管粮押运各官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亦曾兼凤庐巡抚事,並曾设满洲侍郎一人襄理。咸丰十年(1860)以后节制江北镇、道各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因漕运停废而裁省。


官名。也称总督漕运,为漕运长官,总理漕运事务;在不同时期,其职权也有所不同。明朝始设此官,掌管漕粮取齐、上缴、监押运输等事。明朝初期设京畿都漕运司漕运使,后来又设漕运总兵;代宗景泰以后,又改设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。清朝沿袭明制,称漕运总督,官级为正二品;兼尚书衔的为从一品。清朝漕运总督驻淮安府,总理山东、河南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浙江、湖南、湖北漕政;其属官有巡视漕务(四人)、督粮道(七人,正四品)、管粮同知(六人,正五品)、管粮通判(三十三人,正六品)、押运同知、通判(各十六人)、漕标副将(一人)、游击(一人)、都司(二人)、守备(二人)、管理塘务(一人)、千总(四人)、把总(十人)、领运守备(五人)、领运卫守备(九人)、领运守御所千总(十三人)、千总一百八十六人。清朝末年,海运代替河运,此官便被撤销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①百官通称,相对民而言。②战国后期指秩位较低的官员。秦汉分长吏、少吏。一般秩位在四百石至二百石者为长吏,百石以下为少吏。历代沿称。明清称衙署房吏书办无俸禄而供事于官者。清朝分京吏、外吏两类,京吏有供事

  • 协律校尉

    官名。晋朝改协律都尉置,职掌略同,隶太常。南朝宋、齐省,梁、陈复置。参见“协律都尉”。官名。晋置,掌乐律,为乐官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协律郎》。

  • 著作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外史下大夫属官,员二人,掌缀国录,下设著作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置著作上士二人、中士四人、掌缀国录。见《通典·职官

  • 典厩署令

    官名。即典厩令。官名。隋炀帝时改龙厩为典厩署,掌左、右驳皁二厩;属太仆寺。唐朝太仆寺所属四署之一为典厩署,设令二人,从七品;丞四人,从八品。掌管饲养马牛杂畜。参看《隋书·百官下·太仆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

  • 修宫阙使

    使职名。唐昭宗乾宁五年(898)京兆尹韩建请修复宫阙,奉帝归长安,遂以为修宫阙使,总诸道助钱及工材,以都将蔡敬思督其役,营葺长安,并亲临施工,按期峻工。

  • 部本

    文书名。清朝“题本”之一,与“通本”对称。清制,在京部院衙门之题本直接送达内阁,俗称“部本”。参见“通本”。

  • 省试

    即“礼部试”。(1)礼部主持的科举考试。唐代初制,应省试者到尚书省后,须疏名、列到、结款、通保及所居,始由户部集阅,而以考功员外郎试之,贞观以后则由考功员外郎专掌之。至开元二十四年(公元736年) 考

  • 病囚院

    官署名。又称病牢。掌关押、医治有病囚犯。五代后唐始置。宋朝沿置。真宗咸平四年(1001),因王禹偁请,除徒、流刑以上病囚仍在院治疗外,其余许保外就医。

  • 推策郎

    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散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十八阶,秩正八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八品上,称推策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典执

    官名。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,置三员,隶尚寝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扇伞灯烛。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时置,员额三人,为尚寝的属官,掌扇伞灯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