漕仓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漕仓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理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漕仓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理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北魏置,职掌不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禁军名。(1)唐置。肃宗至德二年(公元757年)置,以灵武元从军士及扈从官子弟组成, 亦称神武天骑,制度与羽林军同。有大将军各一人,正二品;统军番一人,正三品;将军各三人,从三品。掌同左右羽林军。府属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三品下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罢,设建忠将军。
即九品官人之法与中正制度的省称,详见“九品官人之法”和“中正”。魏文帝曹丕黄初元年(公元220年),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,在州设大中正,在郡县设小中正;由小中正把士人分为九等,每十万人举一人,上报大
官署名。西汉丞相府所属职事机构。东汉三公府亦置,主奏议事,以掾主之,秩比三百石。郡县所置,掾秩百石。三国魏、吴沿置。官署名,西汉置,为丞相府诸曹之一。掌奏议事。东汉公府沿置,其长官称掾,秩比三百石,副
官名。党项置。本唐、五代、宋时领州内蕃部事宜的党项首领,李继迁曾任此职,较低者似为管内押蕃落使,或押蕃落使。李德明在位时亦设,为定难军府属官,主管党项部落事宜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东晋安帝时置,南朝沿置。掌管雍州(今湖北襄阳地区)的少数民族事务。领兵,设府于襄阳,称小府。多由其它将军或刺史兼任,若单作,则减刺史一阶。南朝宋四品,陈为拟五品。官名。东晋安帝时始置,秩第四品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宣徽南院官员。在南院宣徽副使下。官名。辽代宣徽南院设此官,为该院副贰长官,协助南院宣徽使共掌南院御前祗应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宣徽南院》。
见“提举学事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