滏口局丞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滏口局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滏口局”。
①官职等级制度。西魏废帝元钦三年(554)置,北周沿之。《周书·文帝纪下》:“三年春正月,始作九命之典,以叙内外官爵。以第一品为九命,第九品为一命。”自正九命、九命至一命,共分十八个等级。隋文帝开皇元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正四品。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,俱请简。刑科推丞,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,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。民科推丞,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,掌第一庭审
汉朝初次设立郡级行政机构的地区。武帝开边,曾设初郡十七。初郡所行制度,依其原有习俗,与郡国有所不同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大长秋,为中宫署令副职,员一人,秩三百石,以宦者任之。官名,汉置,由宦者担任,为令的佐官,助令掌中宫请署天子数等职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》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又作“会计司”,详“会计司”。
本指将帅幕府中的参谋、书记等,后来也用作地方军政官聘请雇佣的文书、刑名、钱谷佐理人员的通称。清代汪辉祖《佐治药言检点书吏》:“幕友之为道,所以佐官而检吏也……唯幕友则各有专司,可以察吏之弊。”
即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”。
官名。即仓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仓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即监察御史里行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掌检察民、刑事案件,即检察官之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