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尹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成公七年》:“及共王即位,子重、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、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,而分其室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成公七年》:“及共王即位,子重、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、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,而分其室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掌管种栗等事。官署名。辽置,典南京栗园。属南面京官。
官名。明朝士官名号之一。乃管理少数民族地区之头目,无专职品级。世袭。
官名。明清宗人府之副长官。分掌皇族属籍、纂修玉牒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设,左、右各一人,位宗人令下。以勋戚大臣兼充,正一品。清顺治九年 (1652) 沿设,左、右各一人,位宗令下。初由亲
官名。西晋置,职掌不详。见《晋书·赵王伦传》。
元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凡父母衰老气力单寒者,得就近迁除,以便供养。此种规定称为便养。
即“稽察宗室御史处”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有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宋朝士名。徽宗政和八年(1118)置,以赐在学选人,从七品。
汉朝“刺史”别称。
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