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物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太常寺置,掌给纳朝服、祭服。徽宗时,大晟府亦置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太常寺置,掌给纳朝服、祭服。徽宗时,大晟府亦置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秘书厅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。一人,简任。正四品。掌承本院总裁、副总裁之命,监督本厅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胡综传》: 孙权为车骑将军,“召综还为书部,与是仪、徐详俱典军国密事”。为幕僚之职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军国密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胡综传》:“(孙)权为车骑将军,都京,召综还,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《晋书·苻登载记附索泮传》: “(张)天锡即位,拜(泮)司兵,历位禁中录事,执法御掾。”
指刻有龟纽,系以丝组的官印。《后汉书·西域传》李贤注以龟为印文,似不确。汉朝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,皆银印青绶,银印即背龟钮。
官名。简称“盐提举”。盐课提举司长官。掌司事。明朝每司设一人,从五品,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等。清朝亦每司设一人,从五品。例以通判、运判、州同升位。官名。元、明皆置,为提举司长官。详见“盐课提举司”条。
水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左士师和右士师合称。参见“左士师”、“右士师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①基层行政官吏,五家之长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制五家为轨,轨有长; 十轨为里,里有司。”②军队下级官吏。《国语·齐语》:“五家为轨,故五人为伍,轨长帅之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齐国乡遂组织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属京兆尹,而以京兆尹的属官长安市令及丞主管之。东汉废。
① 官制用语。指定员即正员以外之官。如南北朝之员外散骑常侍、员外散骑侍郎。隋朝因之。唐武则天时置二千余人,皆用势宗亲戚,给俸禄,使厘务,至有与正员争事相殹者。后罢员外官厘务。②南诏官,位大军将下,犹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