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仪正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之职官。顺治四年(1647)设。十一年定员二十四人,正五品。掌六所一卫治仪之事。宣统元年(1909)为避帝讳,改称治宜正。
官名。清置,属銮仪卫。銮仪卫左右中前后五所、驯象所、旗手卫所属各有治仪正,掌整肃仪仗,六所一卫所辖十四司,各有掌司事治仪正为掌印云麾使之副。十四司之外,另有驾仪管理治仪正三人,步辇管理治仪正一人,棕毯管理治仪正一人,拜褥管理治仪正一人。銮驾内外库、银库亦有治仪正,各掌库事。宣统初改称治宜正。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之职官。顺治四年(1647)设。十一年定员二十四人,正五品。掌六所一卫治仪之事。宣统元年(1909)为避帝讳,改称治宜正。
官名。清置,属銮仪卫。銮仪卫左右中前后五所、驯象所、旗手卫所属各有治仪正,掌整肃仪仗,六所一卫所辖十四司,各有掌司事治仪正为掌印云麾使之副。十四司之外,另有驾仪管理治仪正三人,步辇管理治仪正一人,棕毯管理治仪正一人,拜褥管理治仪正一人。銮驾内外库、银库亦有治仪正,各掌库事。宣统初改称治宜正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王质)迁为侍御给事,又领选部、监御二曹事。”参见“给事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以参知政事王安石、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,讲求财计之利病,革除宿弊,更立新法,以开财利之源。三年,并归中书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制定和颁布新法。《宋史·职官
官名。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比部(郎)为比盘,又曰昆脚皆头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对管理各种事务的典官,常以总理某某事务为称,如太平天国文书《去文底簿》中记有“又照总理硝粉营事务天安许大人,为赶配红粉、洋粉事。”
州门下吏名。三国魏置,职主州府兵卫。《晋书·良吏·胡威传》记胡威之父胡质在魏时任荆州刺史,其所属有帐下都督。胡质曾以事“仗都督一百,除吏名。”可见其虽有都督之名,实为地位卑下的武吏。
确定为皇帝继承人的皇子称皇太子,也称太子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太子太傅一人,中二千石。”“太子少傅二千石。”“太子率更令一人,千石。”“太子庶子四百石。”皇位的继承人。本称太子,唐以后改称皇太子。参
指皇帝诏书。汉朝一般简牍长度为一尺(约合今23公分),唯书写诏书的木简长一尺一寸。故皇帝下达的诏书也称尺一。
官名。即宗正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宗正卿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于右安门内置工部濯灵厂,委官制造火药,命大臣督理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管理火药局大臣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拣派。掌理存贮火药,别其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郊祠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