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治书侍御史

治书侍御史

官名。亦称治书御史,简称御史、侍御。或说西汉宣帝时令侍御史二人治书(管理图籍文书),遂有其名。东汉为御史台属官,置二员,秩六百石。职掌依据法律审理疑狱,与符节郎共平廷尉秦事,选御史考试高第、明习法律者充任。魏晋南北朝为御史中丞佐贰,御史台要职,置二至四员,分领侍御史诸曹,监察、弹劾较高级官员,亦奉命出使,收捕犯官等。西晋初曾置“黄沙狱治书侍御史”,专掌审理疑狱,旋罢。南朝不为世族所重,梁武帝始重其选。北朝则威权甚重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六班,陈七品、六百石;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上,二十三年改六品上,北齐从五品。隋朝以御史大夫为御史台长官,治书侍御史为次官,员二人,实际主持台务,从五品。唐高宗时因避讳,改置御史中丞。金、元复置,员二人,为御史台属官,协助侍御史掌奏事、判台事。金从六品; 元初因之,世祖至元二十一年(1284)升正六品,二十七年升从五品,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升正三品。元末朱元璋吴元年(1367)亦置,正三品,明太祖洪武九年(1376)罢。参见“侍御史”、“御史台”。


官名。汉置,掌评全国审判定案中的疑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御史中丞》:“治书侍御史二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选明法律者为之。凡天下诸谳疑事,掌以法律当其是非。”注:“胡广曰:孝宣感路温舒言,秋季后请谳。时帝幸宣室,斋居而决事,令侍御史二人治书,御史起此。后因别置,冠法冠,秩百石,有印绶,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事,罪当轻重。”又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汉宣帝幸宣室,斋居而决事,令侍御史二人治书侍侧,后因别置,谓之治书侍御史,盖其始也。”其后,魏、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北齐、隋皆沿置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治书侍御史》:“及魏,又置治书执法,掌劾奏,而治书侍御史掌律令,二官俱置。及晋,唯置治书侍御史,员四人。泰始四年,名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”见《宋书·百官下·治书侍御史》、《南齐书·百官志·御史中丞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、下》。唐避高宗李治讳,改称中丞。宋沿唐制,置御史中丞而不置治书侍御史。金置治书侍御史二人,从六品,掌奏事,判台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御史台》。元代治书侍御史为正三品,掌纠察百官善恶和政治得失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·御史台》。明初置治书侍御史,正三品,洪武九年废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表奏司

    ①官署名。宋朝大理寺置,掌收受地方所断狱案奏状。②吏名。宋置。属大理寺。

  • 平准署丞

    见“平准丞”。

  • 督捕司

    即“督捕清吏司”。

  • 川衡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川衡,每大川下士十二人,中川下士六人,小川下士二人,掌川泽的禁一令。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所属有川衡中士,正二命;川衡下士,正一命。职掌同《周礼》的川衡。

  • 家马尉

    官名,汉置,为家马令之佐官,掌治安,防盗贼。参看“家马令”条。

  • 左街仗司

    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
  • 武备寺卿

    官名。元置,为武备寺长官,正三品,掌制造修理储藏武器,兼管受给,其佐官有同判六员,从三品;少卿四员,从四品;丞四员,从五品;还有经历、主事等官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武备寺》。官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员额四

  • 假候

    官名,又称假军候,秦汉以前就有,汉朝为“曲”的副长官,也掌领兵。大将军营有五“部”,部下为曲,曲置军候一人,俸比六百石,掌领兵;又有假候一人,为副贰。假:在正式任命前代理试用期间称假。”见《后汉书·百

  • 泉布

    泉和布都是货币名,泉又称货泉,布又称货布。西汉末年王莽天凤元年,“罢大小钱,改作货币,长二寸五分,广一寸,首长八分有奇,广八分,其圜好径二分半,足枝长八分,间广二分,其文右曰‘货’,左曰‘布’重二十五

  • 奉祀

    官名。明朝置为太常寺属官。天坛,地坛,朝日坛,夕月坛,先农坛,帝王庙,祈谷殿,长陵、献陵、景陵、裕陵、茂陵、泰陵、显陵、康陵、永陵、昭陵祠祭署各置一人,从七品。掌典守神库,以时巡视而督其洒扫之事。南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