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成宗元贞元年 (1295) 改息州总管府置,掌归附民八千七百余户差发赋税,隶徽政院。泰定帝泰定元年(1324),改隶詹事院,后隶储政院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府判各一员。辖常盈库及八提领所、十二管佃提领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成宗元贞元年 (1295) 改息州总管府置,掌归附民八千七百余户差发赋税,隶徽政院。泰定帝泰定元年(1324),改隶詹事院,后隶储政院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府判各一员。辖常盈库及八提领所、十二管佃提领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达奚长儒传》:“宣政元年 (578),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。”正五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五命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达奚长孺传》:“宣政元年(公元578年),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
官名。北魏置。属代尹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代尹,秩七品上。掌语言通译之事。
官署名。简称八番顺元宣慰司。元世祖至元十六年 (1279),招降卧龙番、大龙番、小龙番、程番、罗番、石番、方番、卢番、洪番等部(均在今贵州惠水一带),置八番罗甸宣慰司以统之。十九年,置顺元等路宣慰司,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川师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又称“御戎”。春秋晋置。掌驾驭兵车。大夫爵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 “知栾纠之能御以和于政也,使为戎御。”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。参见“山西部”。
十六国后赵所设总揽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。职权与“录尚书事”相类,乃宰相之任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,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,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。”
官制用语。指代理、兼摄官职,魏晋以来或用之。唐制职事官非正除者或加“权”字,称权知、权判。北宋前期,寄禄官依散官品高下分权、行、守、试四等; 凡除授差遣,其资序较浅者亦带“权”字,暂代某职则带“权发遣
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。又称“轮管佐领”。凡原立佐领人有亲子孙,而让与亲兄弟、伯叔、伯叔祖、曾伯叔祖之子孙及远族人承管者,为“同姓互管佐领”,佐领员缺依世管佐领例拣补。凡两姓或数姓合编互管之佐领,初亦递
官名。见“会同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