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财赋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七年(公元1290年)置,隶詹事院。三十一年(公元1294年)改隶徽政院。秩从五品,掌事产、户口、钱粮、造作等事。设达鲁花赤一人,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。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罢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七年(公元1290年)置,隶詹事院。三十一年(公元1294年)改隶徽政院。秩从五品,掌事产、户口、钱粮、造作等事。设达鲁花赤一人,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。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罢。
官名。北齐长秋寺所属有奚官署,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掌守宫人使药、疾病、罪罚丧葬等事。所属有染局丞。隋唐沿置,称奚官局,属内侍省。
官署名。宋朝枢密院置,随事置编修官,或以枢密院官兼充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编修《经武要略》,兼删定诸房例册。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编修刑部、军马司事。徽宗政和七年(1117)编修《北边条例》。南
海关组成部分之一。又称税课司,掌理关税行政,长官为税务司。依工作性质,其职员分为内班、外班、海班三种。内班,又称征税科,主要在办公室工作,处理关税、吨税的赋课、征收、统计、报告、会计庶务等关务。其人员
官名。即渔人,周设此官,掌捕鱼、供鱼、征鱼税及有关政令。《周礼·天官·人》:“人掌以时为梁,春献王鲔,辨鱼物为鲜薧。以共王膳羞。凡祭祀、宾客、丧纪,共其鱼之鲜薧。凡者,掌其政令。凡征入于玉府。
官名。麹氏高昌国主客部长官,职掌同尚书。参见“主客”③ 。
官署名。金置,属尚书省。设局长,秩从八品,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;副局长,秩正九品,佐助局长理事;管勾尚书省乐工,从九品,管理尚书省的乐工。
官署名。清置,掌管京仓、通仓积储漕粮及北运河运粮事务,长官为总督仓场侍郎,满汉各一人。所属有笔帖式六人,均由满人充任;经承八人,门吏一人。内部组织分设东科、西科、漕科、详科(办理申报上级的“详文”)、
检察,对官吏违法违纪的检察纠正。《后汉书·皇甫规传》:“在位素餐,尚书怠职,有司依违,莫肯纠察,故使陛下专受诌謏之言,不闻户牖之外。”
官名。即库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 复名库部郎中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拟轻车将军等号。大通三年(520) 定制后,仍拟轻车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