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改刑部总部而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六人。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,遂罢。
内官名。汉元帝始置,秩视百石。南朝宋孝武帝置,为太子内职之一。南齐高帝建元三年 (481)太子宫置三内职,比保林为第二等,位比五等侯。女官名,也是皇帝的妃子,为增级十四之第十四级之一,俸百石。保林,意
官名。三司次官。五代后唐明宗天成二年(927)以枢密院承旨孟鹄为之,权判三司事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沿置,以员外郎以上历河东、河北、陕西三路转运使及淮、浙、江、湖等六路发运使充任; 盐铁、度支
官名。金朝八作左右院长官,从五品。下设副使,从六品。官名。金于外路置八作左右院,掌收军须、军器。设官有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监支纳官,八品。
功臣封号。明朝置。凡以功封公、侯、伯爵者,皆可得封。给铁券,岁禄以功为差,荫其子孙。唯从太祖、成祖起兵有功者,另有封号,不属此。
官名。北周静帝大象元年 (579)置。东京地官府司门司长官,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职掌略同“司门下大夫”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官属,秩正四命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史·序传》:李信则,“入
东汉京城洛阳十二门,每门置候一人,掌城门兵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》:“城门校尉一人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雒阳城门十二所。司马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主兵。城门每门候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雒阳城十二门,其正南一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二年(1079)置,以内侍充任,掌引洛水入汴河工程。三年,改为都大提举汴河堤岸司。参见“汴河堤岸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田猎祭祀祝祷。属员有府、史、徒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甸祝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四人”,“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号。舍奠于祖庙,祢亦如之。师甸致禽于虞中,乃属禽。
官名。唐置,属御史台台院。由侍御史一人充任,主管东都留台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