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前马步司狱
官署名。宋朝殿前司、马步军司各置,为系狱者设浆铺席,时具沐浴,供给吃食,冬季给薪炭、衣物,夏季则五日一洗枷扭。
官署名。宋朝殿前司、马步军司各置,为系狱者设浆铺席,时具沐浴,供给吃食,冬季给薪炭、衣物,夏季则五日一洗枷扭。
官吏名。南朝宋置,为东宫及各公府执役吏。《宋书·符瑞志下》:“元嘉八年(431)闰六月丁亥,司徒府白从伊生于淮南繁昌获白兔以献。”
官名。 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 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署名。清朝各直省所设鼓铸机构统称。隶户部钱法堂。顺治元年(1644)始设,康熙六十一年(1722)定制,各直省铸钱皆以宝字为首,局称宝某局。共设局十六,以监铸官为主官,各开炉若干座,时开时停,皆依部
官制术语。清制,省级长官出缺,未及派员接替,即以次官暂代其职务,称护理。如总督、巡抚多由布政使护理。旧制,高一级的官员缺职,以低一级的官员守护印信,处理其事,称为护理。其职衔相当的,称为署理。见《六部
官署名。宋初置,真宋景德三年(1006)改称内东门司。职掌参见“内东门司”。
①太子属官统称。《旧唐书·隐太子建成传》“又遣礼部尚书李纲、民部尚书郑善果俱为宫官,与参谋议。”② 宫中女官统称。《新唐书、高宗纪》:“诏妇人为宫官者,岁 一见其亲。”③ 宦官统称。1、太子属官,犹言
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。清制,京吏有三: 供事、经承、儒士。各部院衙门之办事人员,如堂吏、门吏、都吏、书吏、知印等统称经承。属内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者可考取供事;属礼部者可转补儒士。详见“吏”。清代各部院役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务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礼部之别称。
官名。元置,为利用监的佐官,见“利用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