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止法

止法
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转官的一种限制。即各类官员和吏人逐级升转达到的最高官阶。如文臣至中大夫,须候职至侍从,方许依《格》法转太中大夫; 执政至金紫光禄大夫,必待拜相,方许转行特进; 武臣至武功大夫,有军功,方许转右武大夫。又如捧香人只许转至训武郎,年劳出官者只许转至承直郎。


宋代各类官员和吏人逐级升转均有其最高官阶的规定,称为止法。文官升转至中大夫后,须待官职达到侍从格,方许升为太中大夫;执政的散官至金紫光禄大夫,必须正式拜相,始可进为特进。武官至武功大夫, 须建立军功,方可转至横行官阶的右武大夫。后妃亲属按捧香恩例得官,只能转至训武郎。吏人依年劳出职,只能升转至承直郎或从政郎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山东道监察御史

    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山东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十人。洪熙元年 (1425),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

  • ①春秋时齐国地方行政区划名。十邑为一卒。首长为卒帅。见《国语·齐语》。②军队编制名。(1)周朝军队一百人为一卒。《周礼·夏官·诸子》郑玄注: “百人为卒。”(2) 春秋时齐国军队二百名士卒为一卒。《国

  • 少君

    同“小君”。春秋时期臣子自称本国君侯夫人。《左传·定公十四年》: “从我而朝少君。”孔颖达疏:“少君,犹小君也。君为大君,君夫人为小君。”1、幼主。《左传·哀公六年》:“少君不可以访,是以求长君。”2

  • 掌畜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驯养鸟类动物,以供祭祀用牲及饮食膳羞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掌畜,下士二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养鸟而阜蕃教扰之。祭祀,共卵鸟。岁时,贡鸟物。共膳献之鸟

  • 浙江部郎中

    官名。明初户部浙江部、刑部浙江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浙江部”。

  • 格式郎中

    官名。唐朝吏部格式司长官,掌选人选格、历状及其式样。参见“格式司”。

  • 赐几杖不朝

    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记元朔二年(公元前127年)“赐淮南王、菑川王几杖,毋朝。”颜师古注: “安、志皆武帝诸父列也。”

  • 左骁卫将军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左备身府为左骁卫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豹骑番上者,分配之; 凡分兵守诸门,在皇城四面、宫城内外,则与左卫将军分知助

  • 枢密院左右副知客

    吏名。宋朝枢密院承旨司置,员二人。

  • 监三省、枢密院门

    官名。宋置,原系小使臣及内侍官充任。嘉定六年(公元1213年),诏以曾经担任过知县和通判资序的人充任。小使臣省罢,内侍官改以三省、枢密院门机察官系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