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止法

止法
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转官的一种限制。即各类官员和吏人逐级升转达到的最高官阶。如文臣至中大夫,须候职至侍从,方许依《格》法转太中大夫; 执政至金紫光禄大夫,必待拜相,方许转行特进; 武臣至武功大夫,有军功,方许转右武大夫。又如捧香人只许转至训武郎,年劳出官者只许转至承直郎。


宋代各类官员和吏人逐级升转均有其最高官阶的规定,称为止法。文官升转至中大夫后,须待官职达到侍从格,方许升为太中大夫;执政的散官至金紫光禄大夫,必须正式拜相,始可进为特进。武官至武功大夫, 须建立军功,方可转至横行官阶的右武大夫。后妃亲属按捧香恩例得官,只能转至训武郎。吏人依年劳出职,只能升转至承直郎或从政郎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录勋清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 (1757)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。

  • 北京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原北平清吏司而置,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。十八年定都北京后罢。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司。沿革与户部北京清吏司同。

  • 财政部常务次长

    官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副长官,主管常务工作。相当今天的财政部副部长。

  • 右千牛府将军

    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五年(660) 改右府将军置,龙朔二年(662) 改右奉宸卫将军,后定名为“右千牛卫将军”。

  • 五众

   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注:“众,谓群臣也。”

  • 萨宝

    官名。唐朝萨宝府长官,视流内正五品,掌祆教事务。官名。唐置萨宝府,设萨宝官,视正五品,掌袄祠祭祀之事,以火教徒任之。其属官有袄正、袄祝等。

  • 司木中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木司长官,员一人,掌木工之政令。下设小司木下大夫、小司木上士以佐其职,领车工中士、角工中士、彝工中士、器工中士、弓工中士、箭工中士、庐工中士等官属。

  • 吏员

    地方政府中的小官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“司隶、州牧各实所部,省减吏员。”清制,凡书吏六年任满,得以吏员就职入仕。见《清会典·吏部·吏员》。

  • 出纳使

    使职名。唐玄宗为控制司农寺、太府寺府库钱、帛、谷、物而置,开元二十六年(738) 侍御史杨慎矜充太府出纳使,天宝二年(743) 殿中侍御史张瑄充太府出纳使,天宝四载(745)殿中侍御史杨钊充司农出纳钱

  • 典狱

    (1)杂任职名。唐置于府州县,以防守囚系。其员额三京府各十八人,大都督府十六人,中都督府、上州、京县各十四人,下都督府、中州各十二人,下州、中县各八人,中下县、下县各六人。《吐鲁番文书》说郡县典狱均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