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周置,多省称为司武。掌宿卫军事,正五命。武帝宣政元年 (578) 罢,改置司武上大夫。参见“司武上大夫”。
官名,也省称都水掾,西汉属卿,东汉改属郡国,掌水利河渠诸事。
官吏自己揭发自己的罪过。《后汉书·周黄徐姜申屠列传》:“‘以仲督为不足问也,不当辟也。辟而不问,是失人也。’遂辞出,投劾而去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右武候为右候卫而置,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一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初沿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金吾卫大将军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史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七品。官名。南朝宋设此官,为宫内官职,官阶为七品。见《宋书·后妃传》。
官名。清朝道官之一。分掌道教事务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设二人,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,并由其保举,报部给札。道光元年(1821)定为正七品,依例升迁提举,缺出由知事等官升补。
见“提塘官”。官名。清置,又称“提塘官”,多数省每省一人,也有两省一人的,由各省督抚选派武职一人(由兵部任用)驻京,掌传递部院等衙门与本省有关来往文书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兵部》、《清会典·兵部·驻京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,主管军中法律事务。《晋书·张轨传》:“於是(张重华)以(谢)艾为使持节、都督征讨诸军事、行卫将军,(索)遐为军正将军,率步骑二万距之。”
官名,凡指廪牺令、丞、尉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(十年)九月庚戌,复置廪牺官。”
清代国子监内部机构。掌办理满文奏折及往来文书,不设专职人员,由国子监堂官选派满、蒙助教及笔帖式数人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