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村民会议

村民会议

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依照《修正山西县村制简章》的规定,凡满百户的村庄或联合若干村庄在百户以上的,编为一村;因情形特殊,不便同别的村庄编在一起的,即使不满百户,亦得编为一村。村自治的事权主要有下列各项:一、编查户口,人事登记;二、调解诉讼;三、执行禁约; 四、整理村范;五、办理保卫团;六、办理积谷、天足、产育、卫生、水利、林业,奖励家庭工业。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为村民会议,其职权为:一、选举村长、副村长、村监察委员会、息讼会公断员等; 二、议决省、县法令规定应议事项;三、行政官厅交议事项;四、监察委员会提交事项;五、议订并修改“村禁约”与一切村规事项;六、村长、副村长提议事项;七、议决关于本村兴利除弊事项;八、审查村民二十人以上提议事项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忠武校尉

    散官名号。金始置。为文散官,以授从七品上武官。元朝沿置,改武官从六品,敕授。明朝为武官从六品,升授。官名。金代武散官从七品上称忠武校尉,元、明为从六品升授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上·武散官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

  • ①次一等,第二。如“亚大夫”、“亚卿”。② 武官。殷朝始置,西周沿置。《库方二氏所藏甲骨》第一○二八片:“贞亚㽙保王, 亡不若, 一月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越在内服,百僚、庶尹、惟

  • 稽勋司

    官署名。即“稽勋清吏司”。

  • 大内史

    官名。春秋郑国置。史官“内史”别称。《郑大内史叔上匜铭》:“郑大内史叔上作叔㛣匜。”西魏、北周时为内史中大夫的别称。

  • 戎士

    将士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“臣辱戎士,敢告不敏,摄官承乏。”《史记·卫将军骠骑列传》:“骠骑将军率戎士踰乌盭,讨遬濮,涉狐奴,历五王国。”

  • 宣武将军

    官名。金朝武散官三十四阶第十八阶,从五品下。元朝亦为三十四阶武散官第十八阶,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亦置,为武职从四品之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宣武大夫。五十

  • 司中

    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更名光禄勋为司中,佐上卿,为六监之一。东汉复旧。参见“光禄勋”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。为司中大夫的省称,掌谏,即负责提意见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又置司恭、司徒、司明、司聪、

  • 掌津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掌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回回国子监

    学校名。元仁宗延祐元年(1314)置,定学官及生员五十余人,官给廪膳,培养波斯文译史人员。国家设立的学校名。元至元二十六年(公元1289年)置,隶属于翰林兼国史院。不久罢。延祐元年(公元1314年)复

  • 稍法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稍士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稍法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