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职
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。有京职与地方之别。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、序班、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、序班,铸印局大使,刑部司狱等。地方杂职有库官、仓官、税官、狱官、驿官、闸官及河泊所官等。
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。有京职与地方之别。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、序班、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、序班,铸印局大使,刑部司狱等。地方杂职有库官、仓官、税官、狱官、驿官、闸官及河泊所官等。
官名,辽朝置。契丹行宫诸部署司,总行在行军诸斡鲁朵(宫帐)之政令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,参看“斡鲁朵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诸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爵名。南朝宋“侯”爵等级之一,不食封。见《宋书·王弘传》。
即陪都,见该条。
官名。唐制,两税皆民自输送,而州县常遣簿、尉充纲运官,贞元时转运盐铁使尝奏诸院自差纲搬运。然其后又以州县官充纲运官如故。开元初规定,州县官充纲运官送两税往来十年者可授县令。
官名,辽朝置,掌监察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刑狱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亦称县伯下大夫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佐县伯中大夫掌本方事务,其下设小县伯上士、小县伯中士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
官名。唐朝太常礼院置,一员,德宗贞元七年 (791) 停,九年复置,成为定制。
官名。北魏等置,从六品上,为中军将军的属官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大校,掌理海军造械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