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衣吏
吏名。唐制: 两省官出使,得朱衣吏前导。宋朝沿置,朝殿日,皇太子、亲王、使相、参政、翰林学士,各有朱衣吏二人,自下马处导至殿门。
吏名。唐制: 两省官出使,得朱衣吏前导。宋朝沿置,朝殿日,皇太子、亲王、使相、参政、翰林学士,各有朱衣吏二人,自下马处导至殿门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内率。
《周礼》地方行政区划名。一百家为一酂。《周礼地官·遂人》: “五家为邻、五邻为里,四里为酂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内匠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,掌管捕鱼。《唐六典·河渠署》:“长上鱼师十人,短番鱼师一百二十人,明资鱼师一百二十人。”鱼师,也写作“渔师”。参看“渔师”条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护军校”。
官名。南朝置。《宋书·百官志》记公府有“主簿、祭酒、舍人,主閤内事。”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亦记诸公督府佐史有主簿、舍人。大概诸公出镇地方时军府置此职,较小军府则无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休假制度之一。除遇父母亡故解官持服、祖父母亡故重服外,其余亲属亡故,朝廷按规定给假,称为式假。假期自一日至三十日不等。武臣及归正、归附官丁忧,不解除官职,亦给式假一百日。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宾客清吏司之副长官。协助郎中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称王会清吏司员外郎。
北洋政府时期的市制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七月三日内务部公布市自治制,市分为特别市与普通市两种,特别市由内务部于认为必要时呈请设立之,除特别市之外,其余均为普通市。市自治团体以固有的城镇区域为区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