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辞清丽科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奚涉等六人及第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奚涉等六人及第。
官名,也写作鉤盾、钩盾,汉置,属少府,掌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,其长官称令,副长官称丞。《汉书·五行志第七下之上》:“谓水虒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,走入横城门,入未央官尚方掖门,殿门门卫户者莫见,至句盾禁中而
左右拾遗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拾遗(今正言)为小谏”。
科举取录举人名目。始见于宋。对各类解试第一名之称。又沿称“解头”、“举首”。明、清士大夫沿用以称乡试第一名。宋始以各类解试的第一名称为解元。洪迈《容斋随笔·四笔》“责降考试官”条说:“天禧二年(公元1
由一族一姓世代承袭的职官。起源于商周,后世沿之。各朝允许传承的职位不一。《孟子·告子下》: “士无世官。”赵岐注: “仕为大臣,不得世官,贤臣乃得世禄也。”明朝多以武职为世职,如指挥使、指挥同知、指挥
服饰名。清朝官员所戴花翎之一。即孔雀羽尾端为三眼者。依例贵族中之贝子戴之。乾隆(1736—1795) 中曾特赐郡王、亲王、以为美饰,其后沿以为例。并议及亲王戴五眼花翎,郡王戴四眼花翎,未得实行。
官署名。又称杭州路金玉总管府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为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分衙,世祖至元十七年(1280)设于杭州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
官府文书名。即宋朝举主为被推荐人所撰荐举书。又称举削、奏削、荐削、荐牍。内容视推荐目的,如改官、荫补、应举等而有所不同。参见“职令状”、“京削”。
州的等级之一。唐制为第六等,在辅、雄、望、紧、上之下,下州之上。宋制亦为第六等,在辅、雄、望、紧、上之下,中下州与下州之上。辽、金、元分州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世祖至元初年以六千户以上为中州,取江南以后,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郊野县邑民众狱讼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县士,中士三十有二人,府八人,史十有六人,胥十有六人,徒百有六十人”,“掌野。各掌其县之民数。纠其戒令而听其狱讼。察其辞辨
官名,三国魏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行,代行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仁传》:“从太祖为别部司马,行厉锋校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