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官官秩
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公布《文官官秩令》,分文官之秩为上卿、中卿、少卿、上大夫、中大夫、少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少士九等;加秩有同中卿、同上大夫、同少大夫、同中士、同少士、均秩同本官。上卿、中卿、少卿为特任官的官秩, 中大夫、少大夫、上士为荐任官的官秩,上士、中士、少士为委任官的官秩。有同中士、同少士官秩者,得署委任官。凡大总统特别任职者则不以官秩为限。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六月袁世凯死,七月八日文官官秩之制废止。
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公布《文官官秩令》,分文官之秩为上卿、中卿、少卿、上大夫、中大夫、少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少士九等;加秩有同中卿、同上大夫、同少大夫、同中士、同少士、均秩同本官。上卿、中卿、少卿为特任官的官秩, 中大夫、少大夫、上士为荐任官的官秩,上士、中士、少士为委任官的官秩。有同中士、同少士官秩者,得署委任官。凡大总统特别任职者则不以官秩为限。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六月袁世凯死,七月八日文官官秩之制废止。
官名。明代漕粮北运,由沿途各卫所官兵任领运官。清仿明制,于山东、河南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浙江、湖北、湖南八省设卫、所,卫置守备,所置千总,分统运军领运漕粮。清初以屯田分给卫军,罢其杂徭,专司领运。旋改
清朝称教官为教职。清代江藩《国朝汉学师承记三·钱大昕》:“自以不习吏事,就教职,选授江南府学教授。”
官名。金国史院置,从九品,掌修国史,地位在编修官之下。
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文人充任。江西省曾设置职权相当于副省长的参事,则是特例。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司天台置,员一人,正五品上,为五官正之一,掌司四时,司其方之变异。并置副正一人为副贰。北宋前期属司天监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隶太史局,掌天文祥异,正八品。
周朝天子的诰命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仆》:“出入王之大命。”郑玄注:“书大命,王之教也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、金、元皆置。掌宫中营造事。北宋设勾当官。以入内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将作监。金朝世宗大定七年 (1167)始置,设使、副使总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。下设直长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见“委署库掌”。
官名,汉朝郡守的属吏,掌郡守内府钱粮财物出纳等事,有的属功曹。后世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