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修敕令
官名。北宋初,编修敕令例由翰林学士等儒臣掌之。仁宗天圣五年(1027)以后,改差宰臣提举,选侍从官晓法令者为详定官,另置删定官,无常员。
官名。宋置,掌编修敕、令、格、式。自熙宁初,编修《三司令式》,命宰相王安石提举,此后编修敕、令、格、式例由宰执充任提举官,以侍从官之通法令者为详定官,旧制二人,宣和中增至七人,靖康中减为三人。另外还设有删定官,无固定员额。
官名。北宋初,编修敕令例由翰林学士等儒臣掌之。仁宗天圣五年(1027)以后,改差宰臣提举,选侍从官晓法令者为详定官,另置删定官,无常员。
官名。宋置,掌编修敕、令、格、式。自熙宁初,编修《三司令式》,命宰相王安石提举,此后编修敕、令、格、式例由宰执充任提举官,以侍从官之通法令者为详定官,旧制二人,宣和中增至七人,靖康中减为三人。另外还设有删定官,无固定员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戈盾下士二人, 掌理戈盾等器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刀盾中士,正二命;司刀盾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。
官名。宋太宗雍熙 (984—987) 中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 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
官名。省称绣衣直指,西汉武帝时置,为侍御史的一种,因其衣绣衣,专门执行皇帝亲自交付的司法案件,故名。地位很高,然不常置。官名,汉置,又名绣衣直指、绣衣御史,详此条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,改闲厩使置,属西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
唐朝正员官以外所添置的员外官中,可与正员官享受同等俸禄待遇者。始置于唐高宗永徽(650—655)间。
官名。五代置。宋初用为武臣阶官,不领本职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 改从七品。 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显郎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“联合勤务总司令部”见该条。
春秋齐国地方基层单位。负责管理十户。《管子·立政》:十家为什,“五家为伍,什伍皆有长焉。”民间小吏,掌管十户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里有里魁,民有什伍,善恶以告。本注曰:里魁掌一里百家,什主十家,伍主
官署名。宋徽宗宣和(1119—1125)中置,掌管公田。先后由杨戬、李彦主管,民间良田多被指为天荒而拘没入官,强迫原业主承佃,输纳公田钱。
庠为古代学校之名,明清时别称府州县学的生员为庠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