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仓场司
官署名。金宣宗贞祐五年(1217)置。主管仓、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。初由吏部辟举,后由尚书省拟。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,秩八品,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。
官署名。金置,掌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其长官称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另有监支纳官,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仓场司》。
官署名。金宣宗贞祐五年(1217)置。主管仓、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。初由吏部辟举,后由尚书省拟。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,秩八品,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。
官署名。金置,掌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。其长官称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另有监支纳官,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仓场司》。
官名。清朝特设劝谕化导风俗之官。雍正九年(1731),以征准噶尔,陕西、甘肃当师行道,任饷,故命兵部尚书史贻直为陕西宣谕化导使,偕侍郎杭奕禄前往。乾隆(1736—1795)间,以两江士
官名。清朝“云骑尉”之汉名原称,详“云骑尉”。
官秩等级。汉朝置,三国两晋南北朝沿置。西汉中央政府机构部分郎官,及县长、县丞、尉,秩三百石。东汉中央政府机构部分属吏、小县县长及侯国相也为三百石,月俸四十斛。南朝宋制,公府诸曹掾(除东、西曹)秩禄同。
官名。春秋置。疑掌边鄙地区农事。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: “边鄙不耸,民狎其野,穑人成功。”杨伯峻注: “疑为当时管理边鄙农田之官吏”。官名。春秋时晋国设置,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有“穑人成功”之语,是管理边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司巫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隋置,见“诸津署”。
官署名。即工部水部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改水部。
官名。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慰使司之长官。每司设三人,掌军民之政。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多以土人为之,世袭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长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从三品。管
官署名。简称织染局。明朝分置于各府州,通计二十二处。各置大使一人、副使一人。府织染局大使从九品,副使未入流。州织染局大使亦未入流。掌造各种织物,以供皇室官府之用。
管理京都治安官员通称。《南齐书·长沙威王晃传》: “私载数百人仗还都,为禁司所觉,投之江水。”《梁书·何敬容传》: “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,夜盗官米,为禁司所执,送领军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