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见“都督”。
官名。清朝称科举考试中进行复核考卷官员。详“磨勘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王国置。员一人,六品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辅佐。员一人,六品。
官名。又称宗本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统称。掌治分营寨而居藏民之政事。前、后藏共置营一百二十四处,每营设营官一人或二人,设二人者,僧、俗各一,共一百六十三人。有边营官、大营官、中营官、小营官之称。道光(1
官名。秦、汉为都水长副贰,西汉太常、治粟内史、水衡都尉、主爵都尉等署皆置。隋初为都水台次官,员二人,正八品上。文帝仁寿元年(601)改台为监,历代沿置,故亦称“都水监丞”。炀帝大业五年(609) 以后
指太子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。见“东宫六傅”。
参见“工曹”。
官名。北齐设置华林署,属光禄寺。掌禁籞林木等事。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。
参见“住俸”。
官名。署之长官。秦汉至南北朝为列卿下属诸署长官泛称,品秩高低不等。隋唐五代之九寺、少府、将作、都水、长秋诸监、太子三寺下属各署均设,为各署长官。分上、中、下三等。隋朝初以上署令为正八品,中署令从八品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