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升
任官制度。明朝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,由廷臣公推,再经皇帝决定任命。因所升任官职不同,又分部推、会推等。清朝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。凡推升官员,掣签得缺后,具题开缺,由该管官出具考语,办清经办事务,赴部引见,给凭赴新任。知县以下毋庸引见。
升迁的方式之一。(1)明制,升迁必待考满。若员缺应补而不待满者, 称为推升。(2)清制, 官吏论俸序迁,称为推升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,由廷臣公推,再经皇帝决定任命。因所升任官职不同,又分部推、会推等。清朝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。凡推升官员,掣签得缺后,具题开缺,由该管官出具考语,办清经办事务,赴部引见,给凭赴新任。知县以下毋庸引见。
升迁的方式之一。(1)明制,升迁必待考满。若员缺应补而不待满者, 称为推升。(2)清制, 官吏论俸序迁,称为推升。
见“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”。
官名。折冲都尉府长官,唐太宗贞观十年(636)由统军(骠骑将军)改名,每府置一员,上府正四品上,中府从四品下,下府正五品下,领所属府兵备宿卫。辽朝诸卫亦置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1206)伐宋,权置殄寇折冲
见“丹书铁契”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户部头司户部司长官。太宗贞观二十三年(649) ,高宗登基,以避太宗讳,改民部郎中设。置二人,从五品上。掌户籍、土田、赋役、蠲复、婚姻之政。龙朔二年(662) 改称司元大夫,咸亨元年
任官制度。明朝曾定为官吏正式授官前的试用制度。京官初入仕或外官升授京官应先行试用。后仅用于监察御史、中书舍人的授职。其余多不依此制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隶内正司,掌皇后车舆器具制造,设于仁宗皇庆二年(1313)。置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皇庆二年(公元1313年)置,属内正司。秩正五品,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。设提领、
官署名。南朝陈置。属尚书省吏部三公曹,掌理察冤狱。置令史。
官名。汉朝西域车师前国等置之,员一人。官名,西汉时西域车师前国置,位在都尉下,为低级官员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车师前国》:“辅国侯、安国侯、左右将、都尉、归汉都尉、车师君、通善君、乡善君各一人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召荡寇将军、领濡须督蒋钦还都任之,典领辞讼。三国蜀、吴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辞讼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蒋钦传》:“蒋钦有战功,迁荡寇将军,领濡须督。后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其置废、设官同“典察左署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