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负责各省学校教育事宜。各省均置,系按察使佥事衔,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。惟直隶设“学督御史”。雍正四年(1726),各省督学改为提督学政。
(1) 宋乡役名。轮差乡村第四、第五等户充任,隶属于耆长。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实行免役法,但各地壮丁并未全部改为雇役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推行保甲法后,壮丁废。(2)国民党政府实行保甲制度
清朝“健锐营”之别称。
即“牧师菀令”,菀通苑。见“牧师菀令”条。
宋朝国史院属官。以秘书省校书郎、正字充任,掌有关修史之事。
使职名。朝廷临时委派巡视地方之使臣。唐太宗贞观十七年(643)遣十七道巡察;二十年遣孙伏伽等二十二人以六条巡察天下,黜陟官吏; 武则天时(684—704)或以左、右御史台官充任; 中宗神龙二年(706
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设于各路,如晋宁路织染提举司,冀宁路织染提举司,南宫、中山织染提举司;有的称为“局”,如思州织染局,东圣州织染局;有的局以创始人为名,如中山刘元帅局,深州赵良局。分别掌管各地织染事务
官署名。简称侍卫步军司或步司。北宋初由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分置,与殿前都指挥使司、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合称三衙,分掌全国禁军,兼总厢兵,统兵官为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、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和侍卫
官名。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详“审判厅厅丞”。
官名。西汉始置导官令及丞,主舂御米制作乾糒,属少府。东汉后改隶大司农,东晋及南朝均沿置,北齐称导官署令丞,属司农寺,置令及丞,又有御细部、麹面部、典库部等仓督员。隋沿置,设令二人,又有御细仓督、麹面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