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挥佥事
官名。明朝置为各卫副长官,每卫四人,正四品,与指挥使、指挥同知共掌本卫事务。清朝于甘肃、云南土官中设,正四品,掌所属土兵事务。参见“指挥使”。
官名。明朝置为各卫副长官,每卫四人,正四品,与指挥使、指挥同知共掌本卫事务。清朝于甘肃、云南土官中设,正四品,掌所属土兵事务。参见“指挥使”。
荐举名目。明洪武六年 (1373) 罢科举后,置为荐举名目之一。选德才兼备者,礼送京师授官。明初重视各地粮长。干练者称税户人材,亦可推授官职。
年俸七百石粮谷的行政长官统称。战国秦置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七百之令,短兵七十人。”一般指县令、长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五品官十九人,分辖十大营,后藏设三品官四人,分辖三大营。缺出以小营官调补,以小中译补放。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属唐古特营官。掌管地方行政、
官署名。崇祯十六年(1643),李自成农民军政府于襄阳置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政府,设侍部、郎中、从事等官。入北京后,各增设尚书一人,侍郎、从事数人,多以明朝降官充任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《善斋吉金录》卷一四页三著录有战国官印文: “右闻司马。”
官 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清商音乐 (南北朝时期民间音乐) 及乐队、歌舞演员。隶太常寺太乐署。隋改置“清商署”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清商乐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》。
官制用语。辟召,即征聘。汉朝公府州郡的长官可以自行征聘任用官吏。《文献通考·选举·辟举》:“东汉时选举、辟召,皆可以入仕……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者,辟召也。”
刺史等级之一。魏晋南朝制,凡庶姓任州刺史而未加将军号者为单车刺史。参见“刺史”。即不加将军号的刺史,为刺史的等级之一。魏晋南朝制度,几庶姓为刺史又没加将军号者称单车刺史。三国魏之州,或置牧或置刺史。刺
官名。汉朝督邮为郡府属吏,职司监察诸县,地位重要。督邮分部设置,故其职名又冠于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之称。十六国北凉亦置,见《吐鲁番出土文书》第一丹哈拉和卓第九六号墓出土《中部督邮残文书》。官名,汉置,掌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置,为从七品医官阶官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,供内侍,承诏治病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