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治
官名。明宪宗成化十二年(1476)因湖广郧阳、襄阳(今湖北西部)地区流民屡次起义,乃设抚治一人以进行安抚,系都察院都御史衔,属京官外差的性质。万历二年(1574)以抚治事权不专,添兼提督军务衔。万历九年裁革,十二年复设。
官名。明宪宗成化十二年(1476)因湖广郧阳、襄阳(今湖北西部)地区流民屡次起义,乃设抚治一人以进行安抚,系都察院都御史衔,属京官外差的性质。万历二年(1574)以抚治事权不专,添兼提督军务衔。万历九年裁革,十二年复设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吏部设侍郎右选,若命他官兼掌,则称右选侍郎。参见“侍郎右选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吏部侍郎”。
官署名。 明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 即针工局。洪武十二年(1379)置,十七年,更定宦官品职,定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二十八年 (1379)改大使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渐改
即“护三巴校尉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盐运使公署,见该条。
科举制度,指文科、武科殿试第一名,始见于唐。初因应礼部试得中放榜,故称第一名为状头(元)。宋朝定制。太祖开宝八年(975)殿试,重定礼部合格举人名次,正式用以称得第一名者。后历朝沿用,亦称殿元。明清文
官名,汉置,为家马令之副,佐令养皇帝私用马及乳马取乳制马酪,属太仆。参看“家马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太子门下坊始置,为太子药藏局长官,置二员,六品,掌和东宫医药。隋朝沿置,二员,正七品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太子药藏郎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野鄙中的遂以三乡为县,置县帅以管理之。参见“乡帅”。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对正职官以外办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称为杂职官,分为朝内杂职官与军中杂职官两种。这类官员人数众多,各以其所主工作命名,其官称只表示工作性质而不表示官阶,所以须表明职同某官,如职同检点、指
见“教务提调”。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设教务长一人,由教授兼任,秉承校长旨令,主持学校教务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