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刺史
官名。汉置司隶校尉,魏晋以司隶校尉统京师所在之州(号称司州),东晋渡江后罢司隶校尉,而以扬州刺史当其职。南朝诸代均以扬州刺史为京辇重任,以诸王领之,其权任与丹阳尹相表里。
官名。汉置司隶校尉,魏晋以司隶校尉统京师所在之州(号称司州),东晋渡江后罢司隶校尉,而以扬州刺史当其职。南朝诸代均以扬州刺史为京辇重任,以诸王领之,其权任与丹阳尹相表里。
官名。简称差委。清朝神机营总理营务处之职官。额设七十四人,位学习翼长之后。掌管马步全队操练事务。
官名。即殿内侍御史。
官名。北魏皇子王国、诸王国、公国置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八品下或从九品上。北齐沿置,官品同。
北魏对降附其政权者的一种待遇。被围而后降的敌国官员,初到京师时享受此待遇,以后再酌情安排官职。见《魏书·崔玄伯传》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场圃。有隶属于军队和夷隶两种。一说即《周礼》之场人。
官名。宋朝置,为无品武阶官,位进义校尉下、进武副尉上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殿侍为下班祗应,秩未入流。
官名。地方高级行政长官。隋朝置总管之州,分上中下三等。下州各置一员,视从三品。炀帝即位废。
官署名。秩正二品。元成宗大德四年(1311),由中御府改置,掌皇后中宫财赋、营造、供给及宿卫士。至大三年 (1311),升从一品。四年,併入典内院。皇庆二年 (1313),复立中政院。下辖中瑞司、翊正
官名。明清宗人府之职官。分掌皇族属籍、纂修玉牒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设,左、右各一人,位左、右宗正下,以勋戚大臣兼充,正一品。清顺治九年 (1652) 沿设,左、右各一人。初由贝勒、贝子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夜间禁戒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司寤氏,下士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夜时,以星分夜,以诏夜士夜禁。御晨行者,禁宵行者、夜游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