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本
①文书名。明、清之平行文。政府平行机关间行文时使用。如清康熙(1662—1722)时翰林院典簿厅为纂修实录,拟补缮写满字撰文中书事,行文内阁典籍厅时用之。② 明、清下级官员谒见上级时所呈递的名帖。清朝分履历手本(如总兵见总督时用)、脚色手本(如副将、参将见巡抚时用)、官衔手本(如州县官见副将时用)。根据不同身份、不同情况,分别使用。
①文书名。明、清之平行文。政府平行机关间行文时使用。如清康熙(1662—1722)时翰林院典簿厅为纂修实录,拟补缮写满字撰文中书事,行文内阁典籍厅时用之。② 明、清下级官员谒见上级时所呈递的名帖。清朝分履历手本(如总兵见总督时用)、脚色手本(如副将、参将见巡抚时用)、官衔手本(如州县官见副将时用)。根据不同身份、不同情况,分别使用。
官名。见“良酝令”。
官名。辽代南京宣徽院置,为该院副贰长官,与南京宣徽使共掌南京御前祗应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四·南京宣徽院》,参看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宣徽北院、宣徽南院》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楚置。掌军政,领兵征战。相当于别国的司马官。《左传·桓公十一年》: “莫敖患之。”杨伯峻注: “莫敖,楚国官名。即司马。此时之莫敖,盖相当大司马之官,但以后楚又另设大司马、右司马、左司马
官名,周置,为六卿之一,掌国家教育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序官》:“天官冢宰,地官司徒,春官宗伯,夏官司马,秋官司寇,冬官司空,是为六卿,各有徒属职分,用于百事。”注:“师古曰:冢宰掌邦治,司徒掌邦教
官名。北齐置,太子司藏署次官,流外。隋朝沿置,员三人。唐朝员二人,从九品下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少府监置五千零二十九人,将作监置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,为短期上番的工匠。
即“秃里”。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设前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扇手、斧钺二司,分掌炉、瓶、椅、机、扇、拂、斧、钺及盥器等物。
官名。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(1626)九月登基后设。八旗中每旗设二人,共十六人。专司出兵驻防时之调遣诸事,亦可参予审理本旗内之词讼。
官名。清朝乐部和声署之主官。掌署事。乾隆七年(1742)设满、汉各一人,以礼部、内务府司员拣充、并以侍从、待诏为加衔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