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考官
参见“同考官”。
参见“同考官”。
明朝对翰林院庶吉士别称。相,指内阁辅臣。天顺(1457—1464)后,非翰林不得入内阁。故新进士选庶吉士后,地位优崇,即被目为储相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下统太子内直备身副都督、内直备身五职,内职备身等,掌东宫侍卫。从四品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。为太常寺太医署属官,十人。唐沿隋制,改八人,从九品下,与医监、医师、医工掌医疗疾病,并以其治愈之数为考课。宋朝徽宗崇宁二年(1103)置于殿中省尚药局,以医官副使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东王府典官之一,掌刑法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泰始 (465~471)中置,佐后宫殿中治职管理后宫殿中事务,员一人,六品。
官名。东晋置,十六国前秦沿置。掌益、宁、梁等州少数民族事务。领兵,有时兼任刺史。
官名。唐玄宗先天二年(713)始于陕州(治今河南陕县)置,亦称水陆运使,掌洛阳、长安间漕运,后移职转运使。宋朝承置,掌经度山泽财货之源,漕运淮、浙、江、湖六路储廪以输京都,兼制茶盐、泉宝之政,及监察官
唐、宋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考试时,举人对试题出处和题意有疑难,可请考官解答,称为上请。北宋一度禁止,后复行。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唐宋之制,考场中应举者对于试题出处和题意可请帘官答复,称为上请。真宗时将
官名。即钩盾丞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。或称提举库务所、都大提举诸司库务司。掌举察京城储蓄受给、监官能否,覆验所受三司计度移用之事。设提举官领之。神宗元丰元年(1078)罢,其所领事令三司分隶所属。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