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方中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怀方氏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,掌四夷远来之民,收其所献方物,安排其馆舍饮食。下设怀方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怀方氏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,掌四夷远来之民,收其所献方物,安排其馆舍饮食。下设怀方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合称。渤海国忠、仁、义部及支司爵、仓、膳部总称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诸营建土木工程。设将作大匠为长官,有丞四员,又置功曹、主簿、录事等属吏。若有营作,设将、副将、长史、司马等官,辖诸军主、军副,幢主、幢副等。隋初沿置,丞、主簿、录事各置二员,领左、右
官名,汉置,也简称“计史”,掌从主计吏到京城汇报。详“上计吏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是皇帝左、右的侍卫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(咸阳王元憘谋反,宣武帝元恪)遣直卫三郎兵讨憘,执杀之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翼王出走后新设,为朝官之长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综理朝政,不久改称掌率,见“掌率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。康熙五十九年(1720)定制,凡内升京堂,外任道府等官,由编修、检讨、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,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,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,在此基础之上,授职先
即“捕役”。
官名。又作大官令。秦、汉少府属官,掌宫廷饮食,东汉置一员,六百石,桓帝延熙元年(238)使太官令得补二千石,有左丞、甘丞、汤官丞、果丞各二员。三国魏沿置,六百石、七品,吴亦置。两晋改隶光禄勋,东晋一度
见“八作司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八作司”。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长官。始设于永乐五年(1407),左右各一人,正五品,掌苑囿、园池、牧畜、种植之事,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。后监正不常设,以监丞署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