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学馆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附属机构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职司翻译各国商业、保险、实业各律,并参以中国律例,编纂各种商法草案。置总纂官二人,纂修官二人,以本部司员兼充。
学馆名,宋置,属国子监,掌教授法律等,设律学博士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国子监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附属机构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职司翻译各国商业、保险、实业各律,并参以中国律例,编纂各种商法草案。置总纂官二人,纂修官二人,以本部司员兼充。
学馆名,宋置,属国子监,掌教授法律等,设律学博士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国子监》。
官名。辽代设此官,为护军司长官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·护军司》。武官名。辽置,属“护军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参领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宋朝太学招生考试,称为补试。仁宗庆历四年 (1044),定每年一试,考论一首。神宗以后,改一年四试,考经义。南宋高宗时,改一年两试。后以应试者众,改年春季一试。孝宗初,礼部试后,各地举人可赴补试,取合
官署名,汉置,设于洛阳南宫,掌著书和藏书。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:“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,校定东观《五经》、诸子、传记、百家艺术,整齐脱误,是正文字。”注:“《洛阳宫观名》曰:南宫有东观。”
参见“仓部郎”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始置,为北军八校尉之一,位次列卿,属官有丞、司马等。领待诏射声士,所掌为常备精兵,屯戍京师,兼任征伐。东汉光武帝建武七年 (后31) 省,十五年复置,为五校尉之一,隶北军中候。掌宿卫兵,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(1373)于内廷中置。设司正,秩正七品,以宦官为之,具体职掌不详。后罢该司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为将军名号,与武臣、爪牙、龙骑将军取代旧置前、后、左、右将军,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第十八班。陈沿置,为二十五号将军之一,四品,秩中二千石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置为从
宋朝阁名。南宋宁宗庆元二年(1196)建,以藏孝宗御制。设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、直阁等职。待制以上为侍从贴职。宋阁名。庆元二年(公元1196年)置,收藏孝宗御制文集。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职。
官名。北宋置,属西班诸司使,通常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节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