待补法
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。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太学行混补法,以考生太多,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。后每遇科举年分,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,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,于本州备案,待太学补试,出给公据,赴补试一次。前省试落第者可召保就补,当年省试落第者可凭原发解公据赴补。后规定,解试终场人百取其六赴补试。
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。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太学行混补法,以考生太多,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。后每遇科举年分,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,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,于本州备案,待太学补试,出给公据,赴补试一次。前省试落第者可召保就补,当年省试落第者可凭原发解公据赴补。后规定,解试终场人百取其六赴补试。
强行削除官吏禄阶或没收其家财。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于西京(今河南洛阳),设敦宗院,择宗室之贤者一人为管勾,掌外居宗室事务。南宋初,先移扬州,后几经迁徙,止于福州。官署名。宋崇宁元年(公元1102年)置于西京(今河南
官名,也称先行官,即帅领先头部队的将军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马良传》:“建兴六年,亮出军向祁山,时有宿将魏延、吴壹等,论者皆言以为宜令为先锋。”
官名,汉时齐国置此官,为太仓长官,掌仓谷事。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太仓公者,齐太仓长,临菑人也。”
官名。元至元十四年(公元1277年)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市令司。大德五年(公元1301年)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。至顺二年(公元1331年)罢之,置广谊司,秩正三品,属大都留守司。掌和雇和买、营
官署名。宋初置,为宦官机构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,改为黄门。
见“三京留司御史台”。
宫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秩从八品,掌仓廪之事。有副主廪为其副职。
郡分职吏名。晋置,见《金石录》二○《晋彭祈碑阴》,掌监畜牧之事。
官名。汉置,为五利将军的简称。详见“五利将军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