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委署领催”。
官名。唐朝诸王府皆置,各一人,正七品下,掌本府与诸司联络等事。武则天时废。
官署名。清内务府所领机构。光绪十七年(1891)设。掌织造绸绉。然只招募缫丝、染炼、纺织各等工匠,不设官缺,由内务府大臣兼管。内务府特设机构。清光绪十七年(公元1891年)置于西苑门内,掌招募缫丝、染
官名。明宣德中置,见“督运侍郎”。
见“额驸”。
官署名。宋哲宗元祐元年 (1086) 置,隶户部,职同刑部之比部。三年,以其事归比部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至道(995—997)初,命编皇族属籍。真宗咸平三年(1000)修成,后以《皇宋玉牒》为名。南宋专置玉牒所,掌修玉牒之事。设提举一至二人,以宰执兼任,以侍从一人兼修,宗正卿、少卿同修纂。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。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因依成交纳实银而又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优异,仅次于新班遇缺先、新班遇缺。序补五缺一周,先用新班遇缺先三人,然后新班遇缺及各项
官名。东汉太尉府设兵曹,有兵曹掾,秩比三百石。郡县亦置。兵曹主兵事,以掾司理其事。官名,汉置,为太尉府或郡县佐吏,省称兵曹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尉曹主卒徒转运事,贼曹主盗贼事,决曹主罪法事,兵
州门下吏名。北齐司州置西曹掾及西曹史,佐助西曹书佐办事。参见“西曹书佐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