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昌院
官署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(907)置,有判院事一人为长,领四镇所管兵车赋税、诸色课利,按旧时簿籍施行,寻改判院事为建昌宫使,乾元二年 (912) 废。
官署名。五代朱温(全忠)建国时设,掌管所辖境内的财赋收入。其长官称使,以宰相任之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署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(907)置,有判院事一人为长,领四镇所管兵车赋税、诸色课利,按旧时簿籍施行,寻改判院事为建昌宫使,乾元二年 (912) 废。
官署名。五代朱温(全忠)建国时设,掌管所辖境内的财赋收入。其长官称使,以宰相任之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置于中书省及六部,储纳文书,隶中书者由制敕库房掌管。徽宗宣和二年 (1120) 罢,南宋高宗绍兴三年(1133)复置。宁宗嘉定八年(1215),三省、枢
允许旗入官员改变旗籍,为清代褒奖官员方式之一。如镶白旗人高其位因功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,加太子太傅,改隶镶黄旗。
官名。一说即“质人”,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。《庄子·知北游》: “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。”高亨《诸子新笺》: “质正即质人,而名质正者,正,长也,官也。如酒正、庖正之例耳。”
官名。北周置,见《周书·邵惠公颢传·孙亮附传》。掌畜牧牛马之事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于右安门内置工部濯灵厂,委官制造火药,命大臣督理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管理火药局大臣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拣派。掌理存贮火药,别其
官署名。秩从二品。隶陕西行省。立于武宗至大三年(1310),辖黄河以东盐、夏等州地。泰定帝泰定元年(1324)罢,文宗即位后复立。置宣慰使都元帅三员,副都元帅、佥都元帅事各二员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为宦官机构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,改为黄门。
汉朝从学于博士官者。汉武帝元朔五年(前124)采纳公孙弘建议,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,免除其本人徭役。由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,补博士弟子。每岁课试,能通一艺以上,补文学掌故缺,其高第者可以为郎中
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置,行,代行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仁传》:“从平荆州,以仁行征南将军,留屯江陵,拒吴将周瑜。”
明清乡试、会试中协同主考或总裁阅卷官之统称。乡试同考官,明朝定制四人,由保举中选,多用科甲,兼用教职。清朝多用科甲出身之属官。会试同考官,明初定八人,其后渐多。翰林、京官并用,由部科简任。清朝沿之。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