度支使司
官署名。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置,掌主财政。各设度支使一人掌司事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库官协助办事。宣统元年(1909),黑龙江省裁,其事隶民政使司兼理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设于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三省,主官为度支使,秩正三品,掌管一省财政。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、等库官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省黑龙江一人,隶民政司兼理。参见“交涉使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置,掌主财政。各设度支使一人掌司事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库官协助办事。宣统元年(1909),黑龙江省裁,其事隶民政使司兼理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设于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三省,主官为度支使,秩正三品,掌管一省财政。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、等库官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省黑龙江一人,隶民政司兼理。参见“交涉使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,设于各县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都纲。武宗至大四年二(1311)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
官署名。隋朝始置,为秘书内外三阁之一,兼具庋藏、校理和著述职能。唐太宗贞观三年(629)于中书省置,以修五代史,十年史成即罢。
官名。见“司会中大夫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军机处向在京各衙门行文时所使用的专用文书。
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诸军都虞候司”。
官署名。为北洋政府设置的主办水利的机构,隶属于内务部。按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十一月十五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划一河务局暂行办法》规定,设置直隶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天津、永定河、北运河等七个河务局。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九六“元祐二年三月条”记“戊辰,夏国进奉使祝能野乌裕实克等见于延和殿。”祝能为野乌裕实克等的官称。
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,即“辟差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金置,为给事局的正副主官,见”给事局”。
官名。战国魏等国置。掌铜器铸造及保管。《魏安邑铜钟铭》: “安邑下官重(钟)。 七年九月, (府)啬夫某, 治吏狭(造)之。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