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(507)置,充当侍卫之任,多由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兼领,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。陈沿置,四品,秩二千石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掌东宫太医,隶詹事院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 (1282)。三十一年,改掌医署,隶徽政院,寻罢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立典医监,武宗至大四年 (1311)罢。泰定帝泰定四年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部以佐领为旗的单位,以一百五十丁置一人;其不足半数者,称半分佐领,置半分佐领一人,但佐领的丁数并无一定,如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地方各旗旗众散逸,而残留本旗者往往达不到半数。佐领之职
官名。①战国秦置,为执掌法律条文官吏。《商君书·定分》: “遇民不修法,则问法官。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。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。吏知其如此,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,民又不敢犯法。”后用以称法司之官。②明朝道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比御史台,有大中正一员,比御史大夫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内史中大夫”。
武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右卫府的直荡属官。其秩分别为正五品上与正六品下,掌警卫宫廷。
见“提点铸钱司”。
官名。金置,见“劝农使司”。
官名。负责征收关税的官员。明朝在临清北新等地设关卡收税,由御史及户部主事监收。参看《明史·食货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