幡校
军官名,汉置,掌幡旗的军校。幡,一种窄长的竖旗,垂直悬挂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(元延二年)冬,行幸长杨宫,从胡客大校猎。”注:“如淳曰:合军聚众,有幡校击鼓也。”
军官名,汉置,掌幡旗的军校。幡,一种窄长的竖旗,垂直悬挂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(元延二年)冬,行幸长杨宫,从胡客大校猎。”注:“如淳曰:合军聚众,有幡校击鼓也。”
明清时南省人应北闱试(即顺天乡试),中第二名者特称之为南元。因顺天乡试例以直隶本籍人为第一名,若南省人的等第实际上居最前列,也只能是第二名。因此第二名也称为元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秩正三品。文宗至顺二年(1331),罢官相府与鹤驭司,改怯怜口钱粮总管府置,孝昭功万户都总使司,旋独立。置达鲁花赤二员,都总管一员,副达鲁花赤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二员。辖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
分见“右至灵”、“左至灵”。
官名合称。即唐朝司农寺属东都苑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面监次官,各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,掌管税务之事。伊犁、阿克苏、喀什噶尔各设一人,六品; 乌什设一人,七品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调派官员方法之一。各省督抚因本省官员不敷差遣,奏请由候选人员中拣选若干员,分发各该省委用,称为拣发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正三品。主掌承政厅秘书、典章两科事项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御茶膳房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顺帝至正十年 (1350) 十月,掌境内防御、捕盗等职。简称徐州兵马司。置都指挥、指挥各二员,副指挥四员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推官或巡官领之,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、排岸作坊、诸库簿帐勾校及诸州营垒、官廨、桥梁、竹木、簰筏修治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其事多归将作监。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