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曹郎官
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户部左曹郎中、员外郎之统称。
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户部左曹郎中、员外郎之统称。
宰相、三公别称。《后汉书·谢弼传》:“夫台宰重器,国命所继。”三公宰相的别称。《后汉书·谢弼传》:“夫台宰重器,国命所继。”《新唐书·杜亚传》:“出为江西观察使,德宗立,召还。亚意必任台宰。”
官署名。明代以户部事繁,按地域分为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福建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等十三清吏司,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,各掌其分省之事,兼领所分两京、直隶贡赋及诸司、卫所
设官的制度。《管子·乘马》: “五聚命之曰某乡,四乡命之曰方,官制也。”
宋朝学校职事名。仁宗庆历(1041—1048)中,太学始设,协助斋长率导本斋学员,执行学规和斋规。后各类学校分斋教学者,皆置。宋学校职事名。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,每斋学生约三十人。北宋庆历间,始于太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仿唐制置,设亲卫府郎、中郎各十人,掌殿庭宿卫之事。五年罢。
官名。明设茶马司大使,为茶马司长官。详见“茶马司”条。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忠部属官,位卿之下。
医学学官名。见“针博士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一月内政部咨清农矿部共同制定《渔业警察规程》,次年农矿部起草完毕,与内政部共同呈报行政院备案,旋农矿部改组为实业部,《渔业警察规程》于民国二十年(
官名。明置,为御药房长官,掌御用药品,及医官,与太医院官相表里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宦官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