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渤海国官,文籍院长官。
监狱名。宋置,由殿前司主管,拘禁殿前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。
官名。简称营缮司郎中。明清工部营缮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(1396)设,一人。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二人。满洲司属初不分曹,随堂官所
官名。清末置,见“督办盐政处”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閤正,从七品;閤丞,正八品。
(1)西魏大统年间府兵初建时府兵二十四军兵士的名称,亦称军士。(2) 南京临时政府规定,凡军队中的官佐、士兵与各军校中的学生均称“军人”。
春秋战国时期公卿大夫别称。《论语·八佾》:“相维辟公,天子穆穆。”《荀子·王制》: “论礼乐,正身行,广教化,美风俗,兼覆而调一之,辟公之事也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刑部置,分属都官司,掌配隶人名籍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,并入举叙案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。南宋沿置。由都官郎官领之。
官名。①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始置为刑部头司长官,二人,从五品上。掌司法及审覆大理寺与州府刑狱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刑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名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再改秋官郎中,中
官署名。金设在总管府、节镇之地。掌地方军事、维护治安。设都指挥使总管司事,秩正五品。下设副都指挥使、指挥使、军使等官及军典、营典、司吏、译人、公使等吏员。辖有军兵。元设于大都、上都,掌都城治安,秩正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