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合称,汉魏边郡皆置,为塞曹正副长官,掌边塞事务,也奉命出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因赍诏书、黄幢,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。”
见“内三院学士”。
清刑部所属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尚书酌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人,在本处办事,掌赎罪事务。凡赎罪案件,均须开列所犯案情,具奏批准后,将应缴银数行文通知户部,令依限期缴纳完毕。
官名。明朝盐课提举司之副长官。佐提举掌司事。每司所设无定员,从七品。
唐五坊之一,以雕坊奉御为主官。见“五坊”。
宋朝干办公事别称。参见“干办公事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勾当公事”。
又称“回人佐领”。清朝由叶儿羌等处迁居京城居住之维吾尔人偏立之佐领,隶正白旗包衣第五参领。佐领下回人准任五品以下武职,不得为文官。
北洋政府时期的市制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七月三日内务部公布市自治制,市分为特别市与普通市两种,特别市由内务部于认为必要时呈请设立之,除特别市之外,其余均为普通市。市自治团体以固有的城镇区域为区域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 (739) 内侍省太子内坊局置,五人,从八品下,与导客舍人共掌序导宾客之事。
仓库名,汉置,设在京城,各地均输官运来的粮食都存放在这里。《盐铁论·本议》:“开委府于京师,以笼货物,贱即买,贵即卖,是以县官不失实,商贾无所贸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