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冯翊计掾
官名。汉置,属左冯翊,见于甘露元年谷口铜甬(载《薛氏钟鼎款识》卷18第4至6页)。所掌似为会计之事。
官名。汉置,属左冯翊,见于甘露元年谷口铜甬(载《薛氏钟鼎款识》卷18第4至6页)。所掌似为会计之事。
官名。北魏为“大司农少卿”省称。北齐为司农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。历代沿置,亦称“司农寺少卿”。隋初正四品上,隋炀帝增为二员,改从四品。唐初增为四员,太宗贞观 (627—649) 减为二员,从四品上。
即右卫司马督。参见“司马督”。
侍卫武官名。南齐始置,主管宫廷武器、禁兵。地位虽低,因侍卫皇帝左右,颇具权势。《南齐书·幸臣传》: “领武官,有制局监,领器杖兵役,亦用寒人被恩幸者。”“制局小司,专典兵力,云陛天居,互设兰锜,羽林精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(1157)置,员一人,由户部于辖下丞簿内选通晓财计者充任,掌检察送到纲运。任满无遗阙依左藏库监官例理赏,每月支给茶汤钱十贯。
即“尚书右选”。尚书右选郎中的简称。见“尚书右选郎中”。
官名。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,为低级事务官。
清朝巡抚之别称。
①爵名。晋朝、南北朝、唐朝常为“开国县伯”省称。金朝初年置,位郡侯下,正、从四品,章宗承安二年(1197)改郡伯。②官署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属地官府民部。以县伯中大夫为长官,下设小县伯下大夫、小县伯上士
官名。五代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改同和院使置。宋初沿置,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,属东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降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
谏议大夫别称。容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,谏议为大坡、大谏”。